政府斥資購入東京奧運播映權,交由5間電視台播放賽事。

體院主席林大輝形容,今次是將公帑用得其所,掃除體育界的擔憂及危機,又認為政府不將播映權交給港台,是「錫住港台」。

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就表示,根據政府與電視台的協議,電視台在奧運後,需要製作指定時數節目,推廣本地體育,認為轉播權並非免費送給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