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PRwire) –   獨家:一家國際反墮胎組織的領導人正在批評英國正在審議的一項法案,該法案將保護女性在出生前的任何階段進行墮胎免受刑事責任。

在接受 Digital 採訪時,40 Days for Life 的執行長 Shawn Carney 表示,英國立法者正在效仿美國民主黨人的做法,尋求在這些情況下允許墮胎,他稱之為「絕對荒謬」。

「他們並沒有真正為此進行遊說,」Carney 說。「通常情況下,歐洲在墮胎問題上比美國保守得多。大多數歐洲國家將墮胎限制在 12 週。英格蘭是 16 週。在某些情況下,他們會進行後期墮胎,最長可達 24 週。但現在他們想要允許整個 40 週的墮胎。這似乎有點突如其來。」

Carney 表示,他擔心這項法案如果正式立法,將「在整個歐洲開啟一個不幸的趨勢」。

這項《犯罪與警務法案》(Crime and Policing Bill)包含一項條款,即第 208 條,該條款將免除英格蘭和威爾斯女性在任何階段終止妊娠的刑事處罰。該法案目前正處於上議院的最後階段,預計最早將於週三進行表決。如果上議院批准該條款,法案將返回下議院進行最終修改,然後獲得王室御准正式成為法律。

根據該條款,女性不再因在任何孕期終止妊娠而受到調查、逮捕或起訴,儘管目前英格蘭和威爾斯大多數墮胎的標準法定門檻是 24 週。

雖然終止妊娠的女性將免於刑事責任,但在沒有醫療必要性的情況下,協助進行 24 週後墮胎的醫生和其他人仍可能面臨起訴。

在立法者審議第 208 條之際,已提出了幾項修正案,包括完全刪除該條款、對其進行修改以排除後期墮胎,以及增加醫療諮詢的面對面要求,以結束所謂的「郵寄藥丸」服務。

Carney 認為後兩項修正案仍然是不可接受的,他表示該條款似乎代表了「一種殺戮的慾望」。

「我認為這很瘋狂,」他說。「我知道他們想做什麼,但你需要透過聲明我們不會在 40 週時墮胎來對抗這些法律。左派建立了一個完整的運動,其基礎是胎兒在子宮外存活的能力(生存能力)。隨後,隨著科學和醫學的進步,生存能力發生了變化,因為我們可以為未出生的孩子做很多事情。所以他們起初說是 24 週,然後是 22 週。有人說是 20 週。其他人說仍然是 22 週。從來沒有人說是 40 週。他們都說,當然,你可以在子宮外存活。這似乎只是在 40 週時的一種殺戮慾望。」

「我理解試圖達成法律妥協的想法,」他繼續說。「但妥協的結果將是你們這些人瘋了。你們想在孩子出生前一天墮胎。而且這在醫學上並非必要。嬰兒完全可以存活……所以我認為這就是你必須擊敗這些法案的方式。」

Carney 還表示,「人們不想慶祝墮胎」,「當然也不想吹噓自己如何在長達 40 週的時間內墮胎」,並補充說,英國法案的反對者在應對允許出生前任何階段墮胎的努力時,「缺乏常識性的回應」。

他補充說,雖然大多數人並非尋求在 40 週時墮胎的「怪物」,但在那個時間點免除女性的法律責任可能會使墮胎在社會上更容易被接受。

「我認為這樣做的結果是減輕了 8、10、12、16 週墮胎的污名,因為通常我們在美國看到的是,當有些州說,嘿,你可以在整個 40 週內墮胎時,人們會說,好吧,我沒那麼糟糕。我的墮胎沒那麼糟糕,因為它只有 10 週,只有 12 週,只有 16 週,」Carney 說。

「這並不是說你會看到很多在 40 週時進行的墮胎。這是一種認為墮胎沒什麼大不了的心理。你甚至可以在出生前一天墮胎,因此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更容易接受,」他繼續說。

「人們不是怪物,」他補充說。「寫這些法案的人才是怪物,他們通常是非常自由派的白人,他們說,你知道嗎,我們需要能夠在孩子出生的前一天墮胎。大多數人在派對上環顧四周,會覺得那個人臨床上是瘋了。」

Carney 說,左派「已經與此緊密結合」。

「他們認為,為了成為一個自由公正的社會,你需要隨時隨地不受限制地墮胎,」Carney 說。「但實際上根本沒有人在醫學上真正需要那樣。」

本文由第三方廠商內容提供者提供。SeaPRwire (https://www.seaprwire.com/)對此不作任何保證或陳述。

分類: 頭條新聞,日常新聞

SeaPRwire為公司和機構提供全球新聞稿發佈,覆蓋超過6,500個媒體庫、86,000名編輯和記者,以及350萬以上終端桌面和手機App。SeaPRwire支持英、日、德、韓、法、俄、印尼、馬來、越南、中文等多種語言新聞稿發佈。